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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咸阳市淳化县方里木材检查站和礼泉县泔河木材检查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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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6-00197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6-09-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06〕116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咸阳市淳化县方里木材检查站和礼泉县泔河木材检查站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咸阳市淳化县方里木材检查站和礼泉县泔河木材检查站的批复

时间: 2006-09-13 00:00

  

咸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增设木材检查站的请示》(咸政字〔200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在位于淳化—三原公路和淳化—耀县公路交汇处的淳化县方里镇方里村设立淳化县方里木材检查站、在位于礼泉—淳化公路6公里处的礼泉赵镇泔河村设立礼泉县泔河木材检查站。所设的两个木材检查站检查范围为木材、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检疫。具体站址由你市组织公安、交通、林业部门勘定。


二、请你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公路检查站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木材检查站工作暂行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检查站的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检查站建成投入工作后,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履行好检查监督职能。


三、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检查站建设及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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